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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24章(2 / 5)

之后,你暂时不想去肝一些太难的成就。

现在唯一做到一半,还没有什么压力的,大概就是——

【仍在飞翔】

10

飞翔的格雷森当年大概真的是家喻户晓,哈利的马戏团也一定名震一时。

当然,也可能是因为哥谭这座城市本身就很是矛盾,有国际大都市的日新月异,也有十数年如一日的断壁残垣。

诊断为基建不行的阿美都市。

你跟着游戏的提示,很快就在某些破败无人的旧日商铺、还没有来得及拆除的废弃场馆,甚至在小型图书馆的档案室里,都找到了关于飞翔格雷森的海报。

这个成就其实不难收集,感觉更像是个彩蛋任务。

一家三口都是美貌担当,看得出来当年哈利的马戏团真的在努力宣传。

任务的进度很快就来到了(11/12)。

然而最后一张,系统指引寻路,带着你跑到了长途大巴车站,并且非常贴心地在大巴车上画了个三米高的大箭头,黄澄澄,亮闪闪地指着其中一辆大巴车。

你:“……”

真的要坐吗?感觉那个箭头看起来好像随时会掉下来。

11

如果要是换上普通衣服还要买票排队,而且要是箭头突然飞了,你坐在车里也看不到。

经过深思熟虑之后,你顶着大巴车上的箭头,趁人不备爬上了车顶。

你就是这样一个没素质的玩家。

你将钩爪枪牢牢地系在行李架上,又将这玩意缠在你的腰上,心安理得地坐在上面。

别说,视野还挺好的,那个黄色的箭头依旧醒目地顶在车头上,在你上车之后,就正正好好顶在你的脑袋顶上。

你也是用上了时尚单品:达摩克利斯之剑。

感觉下一步就是成为橘红之王,建立自己的氏族,看看能不能救下十束多多良。

12

长途大巴的车顶没有软座,也没有暖风坐起来并不舒服。

你觉得应该给市长写信投诉他们改进一下。

但好在你这个人,有一种上车就睡的本领,毕竟你本人的身体素质没有这个身体这么好。

若是坐长途大巴,睡和吐,总有一种要搞得昏天黑地。

等到你再睁开眼睛,大巴车已经停了。

……

这是给你送哪来了?

还在国内吗?

13

陌生的街道让你有些忐忑,你找了个没人的地方换了普通衣服,毕竟陌生城市,说不定就会有超级英雄突然跳下来,跟你说滚出我的城市。

而且你也暂时不想把业务开展得那么广泛,婉拒了哈。

你跟着任务的指引,拐进一条崎岖的小巷。

月黑风高,个彪形大汉突然跳出来,对着你桀桀怪笑,让你把钱都交出来。

你从背包里摸出你的板砖,也冲着他们微微一笑。

三分钟之后,你甩了甩板砖上的血迹,顺便在地面上摸了两下,保持粗粝。

整套动作你已经无比娴熟,得心应手。

嗐,早点来啊。

感觉刚才都白忐忑了,现在你突然觉得在这里如鱼得水。

什么陌生感?根本没有!

14

系统指引最后一个收集点距离有点远。

你有点后悔没把蝙蝠车开过来。

但想想你穿越前是个连取快递都可以扔给爹妈负责的高三生。

现在已经可以饿肚子三天后徒步二十公里,甚至可以背后拖着一个重达两百磅以上的超级反派。

如今走这点小路,根本不是问题。

还是那句话:陌生城市里,你还是应该低调一点。

就连刚才打报警电话,让警察来把那几个人抓走,你都用的是变声器。

15

七拐八拐,地图上的黄点近在眼前,你搓了搓手,抬头去看。

一栋公寓楼出现在你的面前,外面看来着实平凡无奇,半新不旧。

偶尔有人从里面牵着狗出来或者抱着棕褐色的购物纸袋往里走。

你从哥谭上车的时候就已经是下午,冬日天色昏暗得极早,四周的灯光鳞次栉比地铺过去,不远处赌场的霓虹灯光变换闪烁,吵得你眼睛生疼。

哥谭虽然也有这种灯光,却没有这么耀武扬威,想要占领整个城市。

你快步朝着公寓走去,前面是个五大三粗的男人,他先一步挤开公寓门厅的大门,看到你在后面,便撑着门等着你跟着走过去。

嗯……

看起来挺混乱的城市,没想到民风还挺淳朴。

你跟对方点头致意,你走进公寓楼。

比上不足,比下有余吧。

跟钻石区的公寓不能比,但是也比东区的好得多。

16

进了公寓之后,地图黄点就开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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